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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資格與報名程序

提名截止日期

截止日期 :
2024年2月23日中午12時正*
(逾時申請將不會受理)
*香港時間/ GMT +8 

提名方式

本届大獎僅接受線上提名,請於《線上提名表》填妥參賽資料及上載所需文件。

參賽費用

  1. 每一個參賽項目的參加費用為港幣8,000元正(一個項目只可參加一個參賽類別)。 
  2. 已提交的參加費用將不獲退還。 
  3. 任何不合資格項目的參賽費用亦不獲退還。 
  4. 申請費必須以支票支付,抬頭為 The Hong Kong Construction Association, Ltd ,並於2024年2月26日中午12時前將支票遞交至香港銅鑼灣利園三期四樓的優質建築大獎2024秘書處(c/o 創思顧問集團有限公司)。

所須參賽文件/材料

所須參賽文件/材料:
  1. 入伙紙 (OP 或分期 OP):BA14 確認信件或項目完成確認函。
  2. 參賽文件:參賽隊伍需為各項目提交根據評審準則撰寫的項目描述,不多於20頁橫向A3尺寸紙張,字數上限為10,000字(有關資料,請參照評審準則)。
  3. 數碼相片:每個參賽隊伍須為參賽項目提交最少6張數碼相片(格式﹕ “.jpg”, 圖片大小不得少於350 像素)。 
  4. 公司標誌:所有項目團隊成員的公司標誌 (格式﹕“ai”和 “.jpg”, 圖片大小不得少於350像素) 。

 *請遵循上面粗體標題的文件/資料夾的命名。

注意事項: 

  1. 參賽類別1-6之所有參加表格及文字內容必須以英文填寫。 
  2. 參賽類別7-8之所有參加表格及文字內容可以英文、繁體中文或簡體中文填寫。  
  3. 參賽類別1-6的入圍者應使用英語作為向評審團匯報的唯一語言,並可使用英語、粵語或普通話回答評審團成員的問題。  
  4. 參賽類別7-8的入圍者可以使用英語、粵語或普通話向評審團匯報,並回答評審團成員的問題。  
  5. 為確保每位項目成員均知悉自身成為優質建築大獎 2024 的參賽成員,請各成員均提供獲悉參賽之內部電郵通知的螢幕截圖,在《綫上提名表》中作為「確認該成員同意參加該獎項的電子郵件屏幕 截圖」上載提交。
  6. 優質建築大獎 2024籌委會保留以文件或電子方式複製、印刷及出版所有呈交資料的權利,以供與是次比賽有關之場合使用。  
  7. 所有獲取的資料皆絕對保密及只會用作是次參賽之用。

 

如參賽項目獲選進入決賽,參賽隊伍需提交以下參賽材料:

決賽入圍項目參加優質建築大獎 2024紀念品製作及宣傳費用
決賽入圍項目須額外支付港幣22,000元正用作參與製作優質建築大獎 2024紀念品。  

決賽入圍項目所須提交的材料
提名人須提交一段約25秒的短片,而片中須介紹決賽入圍項目。短片將在優質建築大獎典禮暨晚宴播放。短片遞交截止日期為2024年8月初。 

頒獎後研討會及實地考察  
決賽入圍者需在頒獎典禮後安排研討會及實地考察,以向同業宣揚優質建築之楷模。秘書處將會為後續安排作聯繫。 

 

提名資格

  1. 參賽項目必須持有入伙紙 (OP 或分期 OP),BA14確認信件或項目完成確認函,證明項目於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間竣工。  
  2. 只有部份完成的項目將不會被接納,除非該項目為分期項目,而已完成部分是一明顯完整的個別樓宇。 
  3. 參賽隊伍可自行選擇參加任何參賽類別,但須得到優質建築大獎 2024籌委會的最後批准。 
  4. 參賽隊伍不能自行選擇參與優質卓越大獎、可持續發展項目大獎或創新項目大獎,該獎項級別只會由評審團最終選出。 
  5. 所有從未報名參與歷屆優質建築大獎的項目均可以參選。 
  6. 優質建築大獎 2024籌委會保留決定參賽資格的最終權力。 
  7. 參賽類別7 — 香港境外建築項目參賽隊伍中需有最少一間以香港為基地的公司參與提名。 
  8. 參賽類別8 — 大灣區建築項目 (不包括香港)開放給所有合資格的大灣區建築項目提名,參與項目之公司不受地域限制。 
  9. 「優質卓越大獎」、「可持續發展大獎」、「創新項目大獎」 僅限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項目參與,而香港境外建築項目(參賽類別7)及大灣區建築項目(參賽類別8)均不符合該獎項類別的資格。
  10. 如評審團認為參選項目沒有達到獲獎的資格,優質建築大獎 2024籌委會將保留不頒發獎項的權利。 
  11. 獲優質建築大獎 2024籌委會選出的參賽隊伍須向評審團進行匯報,否則參賽資格會被篡奪。 
  12. 評審團的決定為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