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提名项目必须於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竣工。提名者应提供有效竣工证明书,证明项目在上述期间竣工。
1) 香港住宅项目 (单幢)
2) 香港住宅项目 (多幢)
3) 香港非住宅项目 (新项目)
4) 香港非住宅项目 (翻新及活化项目)
5) 境外建筑项目 (住宅) (中国大陆、台湾和澳门)提名截止日期延长至2014年1月6日中午12时正
6) 境外建筑项目 (非住宅) (中国大陆、台湾和澳门境外)提名截止日期延长至2014年1月6日中午12时正